******有限责任公司烟虫综合治理(延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495H1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有限责任公司烟虫综合治理(延吉)(招标项目编号:TC2495H1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卷烟厂、长春卷烟厂生产区域烟草甲虫的综合治理及厂区其他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生产区域总治理面积约为延吉卷烟厂70000平方米、长春卷烟厂56000平方米。厂区其他有害生物防治面积约为延吉卷烟厂55000平方米,长春卷烟厂100000平方米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有限责任公司烟虫综合治理(延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烟虫综合治理(延吉):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人员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安全资格证(地市级以上安监局颁发);拟派的专职人员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包含危险化学品操作证1人、高处作业证1人、电工操作证1人、有限空间作业证1人)。上述人员须提供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3.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在禁入截止期满前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8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11月15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供应商注册(网址:******),在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具体详见其他补充内容4.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邮寄或现场,具体详见其他补充内容5.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2112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TC2495H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责任公司烟虫综合治理(延吉)******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烟虫综合治理(延吉)
2.2招标内容:******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卷烟厂、长春卷烟厂生产区域烟草甲虫的综合治理及厂区其他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生产区域总治理面积约为延吉卷烟厂70000平方米、长春卷烟厂56000平方米。厂区其他有害生物防治面积约为延吉卷烟厂55000平方米,长春卷烟厂100000平方米。
2.3 服务周期:服务期为2年,本项目服务期自2025年2月9日至2027年2月8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2.4 服务地点:******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卷烟厂、长春卷烟厂。
2.5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人员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安全资格证(地市级以上安监局颁发);拟派的专职人员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包含危险化学品操作证1人、高处作业证1人、电工操作证1人、有限空间作业证1人)。上述人员须提供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3.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在禁入截止期满前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供应商注册(网址:******),在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填写相应的信息并将,(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3)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做为投标附件上传,上传后提交审核。
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可点击“重新提交”查看未通过原因,然后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审核通过的,投标人线下公对公转账标书款,然后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在标书款支付模块选择“电汇”,将汇款凭证上传即可,提交审核。“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获取支持。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无需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户 ******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帐 号:************139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4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211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795号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系人:孙高超
电话:0431-******,0431-******
邮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795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系人:孙高超
电话:043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