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轨道交通列控系统基础装备自主化研制基地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地胶面层采购招标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轨道交通列控系统基础装备自主化研制基地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地胶面层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模式,招标编号为THSF-202409-ZB01。
******有限责任公司轨道交通列控系统基础装备自主化研制基地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地胶面层采购
招标编号:THSF-202409-ZB01
******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6558m2,包括智能综合楼以及地下一层车库(含人防)、设备用房与加工中心。智能综合楼由物流中心、智能制造中心、科技实验中心组成,建筑高度为34.5m,局部屋面设备用房可达36m。
1.2招标内容:智能综合楼地胶面层采购,具体采购物资品种、规格型号及需求数量详见第三章:物资需求及限价一览表,结算时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物资销售且具备及时按质按量供应的能力。
(2)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具体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查询为准。
(3)业绩要求:需提供两个及以上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物资供应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楼)
方式: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2个及以上业绩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报名时提供)或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至******有限公司现场审查报名资格,以上投标人所持资料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经以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18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通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投标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并加盖公章,每个投标申请表仅限填报一个项目,投标申请表见本招标公告附件)电子扫描件上传至通购网,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沈信技改项目经理部
******银行北京车公庄西路支行
账号:******000001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重要说明:1.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及招标项目简称,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8日******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并携带参会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现场验证。
5.3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银行回单复印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
6******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方式则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沈信技改项目经理部
******银行北京车公庄西路支行
账 号:******000001
重要说明: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2.******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且不计利息。3.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投标费用。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任何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thzb.crsc.cn)
(3)通购网(******)
9.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择优选择供应商。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三中路16号(沈信技改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夏辉
电 话:******
邮 箱:******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张晓旭
联系电话:******-81
******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