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岩屑回填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有限公司岩屑回填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公示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征求广大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岩屑回填生态修复项目
选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阿勒台嘎查
建设内容:利用生物发酵技术将钻井岩屑变为一类固废,利用处理后的岩屑对上海庙镇阿勒台嘎查3社一处裸露土坑进行岩屑回填生态修复治理,生态修复治理面积1.9545公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总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炜
联系方式:******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下载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49069.docx),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请公众在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