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2024年高******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农函[2024]67号 )的招标组******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沙河镇马道村、二七村、三八村、麻柳村、杨柳村,可久镇高坡村、永安村、南红岩村,庆岭镇三块村、文武村、凤凰村、莲花村。2.2、项目投资:总投资4200万元。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2.4、项目建设内容: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 1.4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2万亩)。2.5、质量标准:设计: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的要求,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宜宾市总体规划、高县总体规划等有关规定,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施工: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2.6、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内容,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